主题词:国家商务部 家电产品维修

家电产品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即将发布

2011-11-25 中国家电投资网
 

  “我几年前买的电器现在却找不到厂家的维修点了”、“我买的电器竟然是山寨‘家电’”诸如此类的家电“顽症”,今后有望得到有效解决。

  近日,从陕西省电子电器维修协会年货上获悉,国家商务部即将发布《家电产品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》,该办法对承担家电产品维修服务责任的生产者、销售者、维修服务经营者、延保服务经营者资质和服务要求以及相关法律责任,做出了明确规定。

  据了解,本《办法》不仅明确了延保服务的概念,还明确了服务责任转移与追偿具体办法,对维修服务责任无法转移的,企业用出台终止服务责任的赔付方案,消费者对赔付方案不满意,且不能协商一致的,可依法追偿。同时,对于规模家电产品服务经营者的服务接待和信息进行公开,应设立用户接待部门、呼叫服务电话、企业中文互联网站等,并向社会及时公布,相关信息变更,要及时公告。

  省电子电器维修协会会长肖友明透露,目前在家电维修市场上“山寨维修点”现象严重,有超过9成的家电维修企业并不是厂家指定维修商,规模家电企业服务信息及时发布可以有效避免“山寨”维修点引发的投诉问题。服务责任转移与追偿办法也对“孤儿家电”进行了防范和规避,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 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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