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题词:家电下乡 补贴

石市搭建家电下乡补贴“快速通道”

2009-07-06 中国家电投资网
 

  按照《家电下乡操作细则》规定,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,应持购买产品发票、购买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产品标识卡以及储蓄存折,及时向指定的乡镇财政所申领补贴,同时提交以上有关证件的复印件,乡镇财政所受理审核后对符合补贴条件的,自农民申领补贴之日起12日内,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的储蓄账户。这些规定规范严密,确保了财政补贴资金的安全,但在实际操作中,程序比较繁琐,资金到位慢。特别是山区乡(镇),普遍没有复印机,农民要想取得发票等复印件,必须赶到县城才能办理。各乡(镇)财政所一般只有两至3名工作人员,有的山区乡(镇)财政所只有1名工作人员,遇上工作人员外出或停电无法登陆网络等,只能白跑一趟。

 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,石家庄市财政部门认真听取基层财政部门、农民和商家的意见建议,坚持落实《实施细则》与各县(市)区实际情况相结合,摸索出四种不同的补贴资金兑付管理模式:一是销售网点现场兑付,财政再与销售网点结算;二是乡级财政所审核确认、乡级财政所直接兑付,;三是乡级财政所审核并确认,县级财政兑付模式;四是现金兑付,主要针对偏远山区银行网点少,使用存折结算不便的实际情况,在完善手续、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,由当地乡(镇)财政所现金直接兑付。

  这四种模式,搭建起家电下乡财政补贴“快速通道”,加快了补贴资金兑付速度。截止6月底,全市完成家电下乡销售数量50278台部,销售金额9532.6万元,已发放补贴29762台(部),补贴金额738.6万元,申报补贴率82.83%,补贴金额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位列第一。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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