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题词:新疆 家电以旧换新

新疆年内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

2010-06-30 中国家电投资网
 
中投顾问提示:国家商务部等7部委日前联合印发《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(修订稿)》,对单位、个人享受补贴比例和数量做出了具体规定。新疆预计年内能实施这一政策。

   中国投资咨询网讯 国家商务部等7部委日前联合印发《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(修订稿)》,对单位、个人享受补贴比例和数量做出了具体规定。新疆预计年内能实施这一政策。

  这次印发的《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(修订稿)》,规定个人购买新家电总量不超过5台,单位购买新家电总量不超过50台;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,可享受新家电销售价格10%的家电补贴。列入补贴范围的产品有电视机、电冰箱、洗衣机、空调和电脑,补贴上限为400元/台。

  国家从去年起在九省市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以来,已销售新家电1409.3万台,销售额达539.8亿元。今年六月起,这项工作将在全国铺开。其中,新疆等5个自治区和地震灾区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贴。

  依据国家实施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,家电销售企业、家电回收企业和家电拆解处理企业缺一不可。但新疆目前还没有入选环保部目录的家电拆解企业,所以新疆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还需要一段时间。目前,自治区商务厅等部门正在着手制定《新疆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》及实施细则,预计年内实施。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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