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题词:中国 彩电 出口 专利

盘点中国彩电出口上所遭遇的专利尴尬

2015-11-27 中国家电投资网
 

  近年,美国全面实施数字电视ATSC标准。由于美国占据中国彩电出口20%的份额,这对中国彩电企业而言无疑是个难得的机遇。但是就在2007年2月10日,韩国LG公司向美国德克萨斯州法院起诉了我国TCL公司旗下的TCL-汤姆逊电子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TCL多媒体,称TCL侵犯了其4项数字电视专利。这一诉讼传递出一个明显信号,表明那些手握众多专利的跨国彩电巨头正祭起专利大棒,要让中国彩电企业在产品出口的道路上掏出巨额“买路钱”。

  2007年2月10日,距离中国的传统节日——新春佳节还有一个星期的时间,中国TCL公司收到一份非常窝心的礼物,韩国LG公司在美国德克萨斯州法院起诉了TCL旗下的TTE及其控股子公司TCL多媒体,称TCL侵犯了其4项数字电视专利。

  项庄舞剑,意在沛公。有分析人士指出,LG这么做的目的,着眼点在2007年3月1日,因为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发布信息,从这一天开始,在美国销售的所有电视机都必须是数字电视,且必须符合ATSC标准的技术规范。彩电厂商们都明白,这个硬性规定的背后预示着巨大的商机,对在国内拼杀到眼红的中国彩电企业来说,则更是一块诱人的蛋糕,因为美国占了中国彩电出口大约20%的份额。

  但是,对于美国从模拟电视全面转换成数字电视的这块“肥肉”,垂涎的何止中国企业日、韩、欧、美的企业更想在数字电视时代扳回一局,夺回曾经在显像管电视时代丢失的份额。

  跨国彩电巨头祭起专利大棒

  有业内人士指出,美国数字电视市场的利益之争才刚开了个头。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以捆绑在标准上的专利作为武器,LG身边还有如索尼等一批跨国公司,手中也握着ATSC专利权;而在TCL身边的则是中国10多家主要彩电制造企业。这一役的成败,不单只涉及当事的两家公司,应该说是两个阵营的一场前哨战。在这场对垒过程中,中国企业用的是成本和价格优势,而跨国巨头们的利器则是标准和专利。

  显然,中国彩电企业如果被收取高额专利费,将会被重新推到“加工厂”的地位。在美国等海外市场,数字电视专利已经成为众多中国公司的“拦路虎”。有数据显示,从今年3月起,中国彩电制造商销售到美国的彩电将面临每出口一台需支付23美元专利费的严酷现实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彩电业资深人士表示,“如果收费标准较高,中国彩电企业的成本优势就没有了,没有专利的公司可能只能帮专利公司做OEM。”

  中国彩电企业需要结盟应对

  据了解,ATSC标准的专利权人去年就已经登门向中国彩电企业索要专利费。而在去年9月,长虹、康佳、TCL等13家中国本土彩电企业也签署了合作协议,共建数字电视专利池,并共同出资成立第三方专业公司开展知识产权研究,建立知识产权集体谈判及协调机制。在谋求行业、协会协同的同时,中国家电企业已经开始觉醒,实施知识产权战略,全方位进入标准、专利等领域。

  不过事情还远不到乐观的时候,由于中国彩电企业在专利方面的先天不足,使得国内企业在应对类似事件时必须团结协助,形成一个整体,这一点恰恰最让人揪心。截止到记者发稿前,记者数天来不断联系TCL公司以及参与此次结盟的其它多家国内彩电企业,想了解事情的进展情况以及众多彩电企业的态度,但基本上都相当暧昧。

  上述那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人士向记者表示,中国企业走向海外,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种种难题。但是这些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当事企业的被动挨打和国内众多同行企业的隔岸观火。这种情况以前在打火机行业、制鞋行业中都曾屡屡出现。这种状况不改变,一些中国企业还会在国际竞争中吃大亏。

  这位人士直言,国内彩电企业在短期内应该用商务、法律、协同的手段去努力解决美国数字电视专利的问题。长期看,中国彩电企业必须在技术研发和创新上取得突破。企业只有掌握关键技术才能有话语权,从而在市场上获得立足之地。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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