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题词:家电 服务条款

警惕:家电服务条款暗藏文字陷阱

2008-10-17 中国家电投资网
 
中投顾问提示:服务条款上注明提供3年免费维修,但当产品出现故障、消费者要求企业提供服务时,企业却表示他们的服务遵守国家“三包”规定。

   服务条款上注明提供3年免费维修,但当产品出现故障、消费者要求企业提供服务时,企业却表示他们的服务遵守国家“三包”规定。

     消费者委员会发出2008年第11号消费警示:家电服务条款中暗藏文字游戏陷阱,消费者应多留心。

    近日,王先生向消委会反映投诉,他于2006年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电视,当时产品的服务条款上注明了“遵守国家‘三包’规定”、“提供3年免费维修”等字样。按照王先生的理解,这是表示企业的售后服务在遵守国家“三包”规定的基础上另外还将免费包修期延长至3年。前不久家里的彩电出现故障,王先生联系当地售后服务人员时,得到的答复却是他们仅按照国家“三包”规定提供维修。王先生家的彩电已经超出了1年的免费包修时间,因此只能为他提供收费服务。

    消协工作人员解释,这其实是企业和消费者玩的一个文字游戏。“三包”规定是企业必须遵守的,即使企业不在服务条款中注明,也必须遵守。但是后面标注的“提供3年免费维修”却可以有多种解释。企业可以解释说,免费维修只是免除上门费,维修费、零件费等却不能免,甚至可以解释说“3年免费”是针对主要零部件,而这是符合国家“三包”要求的。市消委提醒:市民在购买电器时,一定要认真阅读产品服务条款,遇到疑问及时咨询商家,以免中了商家的圈套。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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